工信部近日要求,从2013年4月1日起,新建小区必须光纤入户,同时具备接入多家运营商的能力。

在工信部正式公布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中,对光纤入户的实施情况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其中包括:在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