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构建公正和谐的税收法治环境,不断提高税法认知度和纳税遵从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统一部署,信阳市地方税务局决定2013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
1.证券、基金公司;
2.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
3.中介、培训服务机构;
4.资本交易项目;
5.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
6.其他行业。
二、时间安排
本次税收专项检查从2013年3月底开始,至2013年10月份结束。
三、检查年度
主要检查纳税人2011年至2012年两个年度的税款缴纳情况,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主要检查内容
(一)检查纳税人包括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各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申报纳税情况,同时对符合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条件的纳税人的申报情况进行核查。
(二)检查纳税人有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情况,纳税人是否存在以不合法发票入账问题,特别是有无虚开、代开、伪造、变造假发票等不合法的发票使用行为。
五、相关要求
为充分保证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成效,确保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以市稽查局局长为组长,市稽查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稽查局,由市稽查局牵头组织实施,各征管单位组织自查,税政、法规、征管、监察等部门协作配合,共同组织、协调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自通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26日止,全市所有相关纳税人对2011年至2012年度的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认真填写《纳税人税收专项检查自查表》和自查报告。在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我局将根据纳税人的自查情况统一筛选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并由市稽查局实施重点检查,经重点检查认定仍有各类涉税违法问题的纳税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依法处理。
欢迎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协税护税,积极主动通过电话、信函、12366纳税服务热线、信阳市地税网站等渠道向各级地税机关举报涉税违法行为,形成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信阳市地方税务局涉税违法行为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376-6219261
特此通告。
信阳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