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经纬)2013年,罗山县更加高度重视对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切实将此项工作当作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力度,从紧从实做好村级医疗机构监管工作。
加大领导力度。该县进一步调整充实村级医疗机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总抓,分管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具体抓,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及防保院长直接抓,切实加强领导。
加大宣传力度。该县3月20日在县医院分两批召开由全县所有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村医、个体诊所、医务室执业人员和卫生执法监督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卫生院院长、防保院长,县卫生局相关班子成员等共630余人参加的罗山县2013年乡村医生大会,进一步宣传上级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管的政策精神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的规范实施等知识,强调做好村级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相关单位经常性召开村级医疗机构执业人员会议,反复宣传加强监管、规范执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大培训力度。该县今年将继续加大对村级医疗机构执业人员尤其是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力度,在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对乡村医生进行2次以上免费培训的基础上,采取召开乡村医生例会、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村医进行培训,重点讲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常见病的诊断与治疗、传染病的及时报告和转诊、公共卫生工作规范、一次性医疗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处理、医疗废物的处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等知识。
加大督查力度。该县成立村级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督导办公室,县卫生局相关班子成员牵头,常年组织机关相关股室和卫生执法监督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对全县所有的村级医疗机构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合理使用处置、医疗文书书写、消毒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医疗废物的处理等方面工作,并实行督查工作通报制。
加大奖惩力度。该县明确村级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标准,将村级医疗机构的督查结果与对其的奖惩相结合,对完成各项工作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对完成工作较差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严重依法依规分别给予停业整顿、暂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