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 洋)近年来,浉河区法院不断创新立案调解工作新思路,主动站位,能动调解,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依法高效开展立案工作,切实保护公民诉讼权。该院建立快捷、高效的立案工作机制,坚持司法权有限性原则,严把立案审查关,坚持“依法受理与审慎适时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

二是不断完善速裁工作机制,提高审判效率。该院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小额民事纠纷,及时审判,减少当事人诉累。

三是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该院在诉前调解工作中,采取“背靠背调解”、“电话调解”、“上门调解”等方式,深入群众,多方联动,努力使矛盾化解在立案阶段。把诉前调解工作与信访工作衔接起来,有效缓解了审判、执行工作压力的同时,让当事人解决纠纷更便捷、成本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