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潢川县检察院按照“科学发展、遵循规律、转变方式、提升水平”的主线,忠诚履职、开拓创新、务实求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该院共有10个集体、1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该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工作分别进入全省基层检察院办案工作先进行列,该院法警队被省检察院评为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院始终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政治责任,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定不移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83人,提起公诉365人。该院依法妥善处理“清网”行动案件和重大敏感案件,严厉打击聚众非访违法犯罪。该院高度重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对由此而引发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经营、倒卖土地使用权犯罪,坚决打击,毫不手软。该院对重特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提高办案效率,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该院依法批准逮捕侵犯企业财产、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嫌疑人5人,提起公诉7人。该院对虚构项目、虚假投资骗取巨额资金的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周某某等从快批准逮捕从严提起公诉,有力的惩处和威慑了经济犯罪分子。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增强预防效果。该院查处了一批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该院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件30人,分别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件19人、渎职犯罪案件4件11人,其中大案10件22人,科级干部4人。通过办案,该院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受上级指定,该院集中力量查办了原信阳市教育局电教馆馆长陈某(正科级)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380余万元等大要案。加大追逃力度,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人。该院在办案中,关注民生,保护群众利益,将有关人员涉嫌贪污的谈店乡李小集村村民集资安电款2万元及时退还到村民手中,同时协调该县电业局无偿为该村安装了变压器,解决了100余户村民的用电问题,深受群众欢迎。

坚持严管厚爱,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该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组织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夯实思想基础。邀请该县党的十八大代表黄久生为全院干警作辅导报告,教育干警靠品德做人,靠素质立身,靠实绩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认可。同时,该院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组织干警参加了各类业务培训共7期,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信息化运用能力。通过学习培训,该院办案质量水平明显提高,有两个案件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质案件”和“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该院有2名新进检察人员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