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庆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系列规定,今年以来,平桥区交通运输局根据相关规定,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条规定”。

该局从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改进文风、改进学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学习和培训管理、严格廉洁自律规定、严格依法行政、严格问责制度等十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活动,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严禁领导班子成员插手交通项目工程招投标,严禁干部职工及直系亲属参与本单位工程建设;严禁交通执法人员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行为,一律不准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对贯彻落实“十条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使“十条规定”落到实处,该局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