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诗绮

3月15日下午,十余位来自社会不同领域的人员接受了市工商局的聘请,成为一名消费者维权志愿者,他们其中有新闻工作者、质检工作者、教师、律师等。聘请会上,志愿者们认真思考,积极反映来自消费者身边所发生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商家的侵权行为。

市工商局副局长杨明银告诉记者,之所以聘请消费者维权志愿者,就是希望志愿者们能够成为一座沟通消费者与工商人员的桥梁,与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共同监督市场,帮助老百姓解决侵权行为,宣传维权意识与维权知识,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市工商局有关人员向志愿者们解读了几种典型的成功维权案例,这些案例都是时常发生在老百姓身上的侵权行为,但是由于缺乏维权意识,很多人都没有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但导致了自身利益受到侵犯,而且变相的纵容了一些商家的侵权行为。比如:去年陈女士在某商场购买了一件打折处理的外衣,回家后发现衣服内部有破损,于是来到商场要求卖家进行退货或是换货处理。但是销售者却以打折处理的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还的理由,拒绝了陈女士的要求。陈女士随机拨打了12315热线电话,工商管理人员来到商场后告诉销售者,“打折处理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还”的销售方式,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是无效的,如果消费者回家后发现了质量问题,依然可以要求商家退换。于是,陈女士成功的换了一件无质量问题的外衣。

志愿者们认真听取记录了这些典型的维权案例,纷纷表示,要认真研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身边出现了侵权的行为时,主动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遇到有商家违规的销售方式时,要主动告知经销者,以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履行好监督市场的职责,做一名优秀的消费者维权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