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曹洪飞 刘东辉)近日,商城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了全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依法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执法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注重三到位,一是领导重视到位。本案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办理,在全市检察机关新刑诉法实行以来的首例,案件受到市、县两级院领导的高度关注,市院公诉处、该院检委会均专门听取了汇报,并就法律适用、操作流程等作出了具体详尽的指示。二是工作机制到位。该案的办理依据新《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专门制定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暂行办法》,对法律规定进行了细化,提高了可操作性,为规范工作提供制度依据。三是运作落实到位。依法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充分了解其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定了辩护律师,认真听取了公安机关、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和辩护律师的意见,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所附条件,确定了考验期、考察方式,与其家长签订了帮教协议,同时与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签署了保证书,确保附条件不起诉达到预期执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