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棵白菜打伤他人

被判缓刑一年并赔偿

2012年10月6日,卢某到十三里桥乡学堂村钓鱼时,因拔了曾某的一棵白菜,双方发生争吵并厮打起来。在厮打中,曾某将卢某打伤。经法医鉴定:卢某的右耳穿孔,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经法院调解,被告人曾某赔偿被害人卢某经济损失26000元,取得了卢某的谅解。近日,浉河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尚能认罪、悔罪,且已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其所在的基层组织亦愿意对其帮教矫正,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陈 娟)

扫墓引发火灾

被判缓刑二年

2012年4月6日,郑某在罗山县青山镇周湾村李楼组扫墓时,因燃放鞭炮将山上的杂草及树木引燃,造成森林火灾。经鉴定,被烧森林的过火林地面积为133.97亩。近日,罗山县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在上坟时,因燃放鞭炮,过失引起火灾,过火林地面积为133.97亩,其行为构成失火罪。被告人郑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董 霞)

妻子沉迷网聊引猜疑

丈夫诉求离婚被驳回

江某和李某婚后感情比较融洽,其夫妻二人一直在北京打工。2011年,江某让其妻子李某回老家罗山照顾孩子。2012年年底,江某也回到罗山,与妻子李某一起在县城经营干果。但是,在家中生活期间,江某发现李某经常白天锁上干果店的门,晚上很晚才回家,随后江某对李某进行跟踪调查,发现李某经常在网吧上网,并与一名男网友聊一些隐私的话题。发现了妻子的行为后,江某猜疑李某是在搞婚外网恋,于是极为恼怒,其夫妻二人大吵一架后,江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虽沉迷于网聊,并与网友聊隐私话题,其行为不对,但其在诉讼中承认了错误;江某虽坚持要求离婚,而其除向法庭提供李某与网友聊天的记录外,未能提供其它证据证明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了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近日,罗山县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驳回了江某的诉讼请求。(董王超 徐 霞)

非法侵占亲人股权

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由于被害人的年龄大,且长期在境外居住,特委托其曾孙女张某处理某公司成立及与他人合作开发项目的具体事宜。期间,被告人张某采取在“股东决定”及“转让协议”上伪造虚假签名的方式,将被害人拥有的股权变更至自己名下。近日,息县法院以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受其曾祖父委托管理某公司,在被害人不知情、不认可的情况下,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股权非法占为己有,且在被害人强烈要求下拒不退还,涉案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侵占罪。鉴于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社会矛盾已化解,可依法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宋 鹏 王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