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钱送彩礼抢劫
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丁某打算今年5月1日结婚,为了满足女方提出4万元彩礼的要求,丁某决定抢劫出租车司机。1月30日至2月21日,丁某分别从安徽省阜南县、潢川县、固始县等地,以乘坐出租车的名义,将出租车司机诱骗至淮滨县境内偏僻路段,用持刀威胁的方式抢走出租车司机现金、手机等财物,共作案达5起。
淮滨警方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就在淮滨县城某小区。2月22日,当民警在该小区排查时,发现一户居民家里的阳台上晾晒一件棉衣正是丁某作案时所穿衣物,民警随后将丁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丁某落网后,对其多次抢劫出租车司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张 倩)
擅自砍伐杨树179棵
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2012年7月,郑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其购买的杨树179棵砍伐后出售。经鉴定,郑某砍伐林木的立木蓄积量为19.6355立方米。近日,罗山县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人郑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郑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董 霞)
无钱上网抢劫
被判缓刑二年
2012年5月11日的夜晚,赵某伙同黄某、范某、李某(三人均批捕在逃)在固始县方集镇一网吧上网。因无钱上网,他们便把目标放在同在该网吧上网的张某、唐某、方某身上。当张某、唐某、方某离开网吧回家时,赵某、黄某等将他们拦住,并采取拳打脚踢、强行搜身的方式,抢走唐某现金40元。近日,固始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且属共同犯罪。被告人赵某在犯罪时未满16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胡 炜)
要钱不成将他人打伤
被判缓刑二年并赔偿
2012年4月16日23时许,程某、钱某、梁某经预谋后,来到固始县城关某网吧找人要钱。到网吧后,钱某向正在上网的陈某要钱,陈某不给,二人发生冲突,钱某便和其打电话找来的4人一起将陈某打至轻伤。案发后,程某投案自首,并赔偿陈某损失30000元。近日,固始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伙同他人随意殴打公民,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程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程某主动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认罪态度较好,已赔偿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吴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