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日前,罗山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可。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把各项规定作为干警行为的“风纪镜”。该院召开党组会和全体干警大会,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要求干警认真对照检查,从小事着手,从点滴做起,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会风和文风,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
二是践行司法为民,把群众的要求和期待作为法院工作的“风向标”。该院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沟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实行文明接待、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司法救助等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认真开展带案下访、送法上门、扶贫帮困、送温暖等活动,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倡导节约理念,把执法办案作为财力资源使用的“方向灯”。该院大力推动办公自动化建设,降低办公耗材使用成本;加强用电用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实行定点加油、维修,杜绝公车私用;坚持公务招待定人员、定标准、定地点等原则,杜绝铺张浪费,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四是狠抓制度落实,把作风建设作为融入法院工作的“渗透剂”。该院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等有关规定贯穿到制度体系,对司法活动、办文办会、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各方面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坚持领导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并加大作风纪律督察力度,及时通报督察情况,做到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推动全院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