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家海)近年来,光山县检察院不断完善制度,创新举措,不断强化车辆规范化管理机制,常抓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不放松,坚持抓教育、抓制度、抓作风、抓监督,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实现了安全行车百万多公里,30余年交通安全无责任事故。
该院一是抓教育,使之学习认识到位。结合工作需要,定期组织集体学习;适时开展警示教育。二是抓制度,使之措施管理到位。三是抓作风,使之责任意识到位。坚持把加强驾驶员队伍的作风建设作为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来抓。在遵规守纪、安全驾驶、职业道德、作风建设等方面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四是抓监督,使之预防管理到位。对于车辆的使用范围,作出禁止性规定:干警未经批准禁止驾驶公务车辆;没有派车单门岗禁止放行;未经批准禁止因私使用公务车辆;红白喜事禁止使用公务车辆;晚上非办案禁止将公务车辆停放在院外;禁止将车辆停放在娱乐场所;双休日、节假日非因公禁止使用公务车辆;酒后严禁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