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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手握养老金存折 |
□本报记者 赵 锐 文/图
城居保是继“种田不交税、上学不交费、看病不太贵”后,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实现了“养老有保障”。在2012年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表彰大会上,新县人社局作为信阳市唯一一个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受到国务院表彰。日前,记者来到新县,进行了相关采访。
“种地不交税,看病能报销,老了还能领养老金……我们农民的生活越来越好了!”“……以前看到别人领养老金我很眼羡,现在我也能按月领到养老金了,我真的很高兴。前几年国家取消了农业税,现在又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政策,我们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红火,越过越滋润,党的政策真是好啊。”泗店乡陆湾村72岁的朱老汉紧捏着手里的养老金领取折,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2010年新县被确定为国家新农保试点县,当年实现全覆盖;2011年又被确定为国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县委、县政府将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来抓。县、乡投资3000余万元,建成3.6万平方米的县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中心和16个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区服务平台。大力实施“金保工程”,将城居保信息系统向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区服务平台延伸,实现省、市、县、乡(镇)四级联网,实现了通过全省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征缴保费和发放养老金。除国家、省、市给予的补贴外,县政府将应承担的基础养老金补贴和特殊人员的缴费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分档缴费,积极引导城乡居民根据家庭收入情况自主选定缴费档次,鼓励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五保供养、社会优抚等政策相衔接。政府为重度残疾人员每人每年代缴保费100元;对参保缴费的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每人每年补贴缴费100元,并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每人每月加发10元基础养老金。
农村人口多、居住散、流动大,城居保业务经办工作量很大。工作人员走村入户,与居民面对面、点对点、零距离地“讲政策、讲实惠,算细账、算好处”,帮助群众算清早参保、多受益的“经济账”,算清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的“实惠账”,算清父母得实惠的“道德账”,赢得了参保对象的理解和信任,提高了群众参保的积极性,涌现出了群众踊跃排队参保缴费的场面。按照新县目前保费征缴流程,参保群众可持本人身份证随时到所在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办理保费缴纳业务。
“参加城居保,夕阳无限好”、 “老有所养才平安,养老保险是靠山”养老金发放仪式上的条条大红标语,道出了所有城乡居民喜悦的心声。目前新县27.5万城乡居民享受到党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全县所有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老人都按月领取了养老金。此项惠民政策切实保障了城乡老人的基本生活,成为城乡居民的心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