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彦喆)为有效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切实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近年,淮滨县卫生局决定对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年龄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的老年乡村医生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补助。

去年以来,省、市人民政府相继出台文件,要求对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年龄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每月给予300元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省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5%、县财政承担45%。

为做好老年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工作,淮滨县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及时展开申报、审核工作。按照规定,该县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资格认定的主要依据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乡村医生资格证、赤脚医生证等)、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在本村连续从业时间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对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资格审查,实行属地管理。个人申请时,由乡村医生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和乡村医生执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至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申请资料进行统计汇总,并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张榜公告名单。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对领取生活补助的老年乡村医生资格进行认真摸底、审核、上报,严格把关,并据此对张榜公示后的名单进行初审,再由县卫生局会同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进行联审,联审时对遗失乡村医生执业证的人员,通过查阅卫生局原有档案,帮助该部分人员通过资格认证,确保不遗漏、无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