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滨县检察院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专人办理,积极开展青少年案后帮教工作。同时还指派检察人员兼任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通过法制讲座对学生进行道德及法制教育。图为检察官来到县留守儿童学校,为新学期刚刚开学的同学们上了一堂“犯罪预防与自我权益保护”的法制课。 祝 冰 摄
光山县检察院反渎侵权职务犯罪工作注重在重点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部门、新型渎职犯罪等的查处和预防,近日,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分管反渎工作的副检察长黄健一行来该院学习交流办理新罪名、新型渎职犯罪的成功经验。图为该院办案人员向二七区检察院的同行介绍办案经验。甘东超 摄

商城县检察院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本报讯 近年来,商城县检察院在该院党组的带领下,不断强化该院检察廉政文化工作的发展,以突出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廉政特色、思想特色、群众特色五个方面,建设具有该院属性的检察廉政文化,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的肯定。

(林志挺 刘东辉)

罗山县检察院

举办预防统计管理培训班

本报讯 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新的《检察机关案件统计管理系统》与过去全国检察机关预防业务使用的《预防业务统计软件》相比,在模块、模式,功能、运行,办案、管理上,都作了优化和全新的设计。

罗山县检察院预防局,以培训促应用,确保预防数据,及时、准确、安全录入和上传。新年开班第一天,就请来了本院案件管理中心的统计业务骨干,针对新的案件统计管理系统软件,在使用中暴露的难点和弱项,组织全院干警进行预防统计业务培训,为保障预防数据正确录入、有效上传、分级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陈 鑫  周 辉)

潢川县检察院

成功办理一起社区矫正人员又犯罪案件

本报讯 近日,潢川县检察院监所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成功办理了一起社区矫正人员又犯罪案件。

社区矫正人员耿某,2008年9月17日因抢劫犯罪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2012年4月又因抢劫外逃,2012年9月29日被潢川县公安局抓获。潢川县检察院监所部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该案审查起诉材料后,深入到耿某矫正的社区,对耿某在缓刑考验期间的矫正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对司法部门提出了合理的建议,仅用了七天时间就将该案起诉到潢川县法院。日前,潢川县人民法院已下达判决书,对耿某的缓刑判决进行了撤销,数罪并罚,判处耿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魏 霞 王俊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