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 坤)日前,新县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各乡镇、县直单位“一把手”都收到了一条“各位领导新年好!根据中央关于转变作风的新要求,以及公车管理的一贯规定,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决定在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尤其是元宵节期间,严禁驾驶公车‘送灯’祭祀等一切形式的公车私用行为。届时,将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请您带头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同时加强对本单位公车的管理”的手机短信。

元宵节这天,该县纪委组织县廉自办、县纠风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县电视台等单位对公车“送灯”祭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设置3个流动检查点,检查车辆362台(次),未发现明显的违纪违规行为。

为了遏刹公车私用不正之风,“双节”期间,该县纪委监察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坚决制止公车私用等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1月下旬印发了《关于加强201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就做好“双节”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了部署,重申了有关纪律规定;元宵节之前,在县有线电视台滚动播放《关于“元宵节”期间禁止驾驶公车“送灯”祭祀的通知》,严明了对公车“送灯”和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行为的查处规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强化对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的监管。此举使“节日病”得到了有效治理,该县到处洋溢着廉洁、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