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 剑 崔俊杰)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日前,浉河区法院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印发了《浉河区法院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切实增强全院干警廉洁过节意识。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该院认真学习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建设“八项规定”等,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过节意识。同时,深入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干警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诱惑的自觉性,确保把各项廉政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提出要求,严明纪律。该院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省高级人民法院“十条禁令”等相关制度,严禁用公款赠送礼品、互相宴请、大吃大喝等;严禁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在节假日期间搞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严格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
三是加强管理,抓好落实。该院认真做好双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把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干警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