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瑛 陈 娟)近年来,浉河区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以 “教育、感化、挽救”为目的,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拓宽工作思路,探索出“一二三四”少年审判工作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10年以来,该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60余人次,无一人重新犯罪。

一是注重庭前社会调查工作。该院将调查对象范围从拟适用非监禁刑未成年被告人扩大到拟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被告人,通过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见面,或到其学校、工作单位进行调查,全面掌握其生活环境、家庭背景等情况,将了解到的未成年被告人相关情况详细写成书面材料,因案制宜,确保开庭有的放矢。

二是突出帮教工作重点,强化温情感教。 该院突出帮教工作重点,创新庭审模式,在圆桌审判基础上设置了“爱心感教席”,主动邀请区团委、区妇联、区教委和社区矫正中心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当“爱心感教员”,协助法官理清案件事实、参与案件调解、开展法庭教育、定期回访考察,确保在诉讼的每个阶段都能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

三是认真做好宣判后的法律释明工作和预警研判。该院积极向未成年被告人详细解释判决内容,说明判决依据和理由,告知其上诉权利,认真听取未成年被告人对判决的意见。同时针对犯罪类型比较集中的典型案件,总结分析其成因特点,对折射出的社会热点、焦点等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四是把握三个环节,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该院把社区矫正作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重点,把握好审判告知环节、衔接管理环节、回访考察环节,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同时通过月回访、季考察、重点跟踪、集中教育等形式,详细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服刑期间的现实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