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兰奇
进入农历腊月,富裕起来的城乡居民就着手置办新春年货,去都市买礼花、购鞭炮,到商场购好酒、买名烟,走市场购海鲜、找土产,忙得不亦乐乎,这些都是人之常情。但一些人有钱了就高消费,进行“无谓”的攀比,看谁家买的烟好,谁家购的酒贵,谁家买的礼品高档,谁家放的炮响,谁家给小孩压岁钱多,谁家餐桌上菜肴品种多。有的甚至购买猪牛羊海鲜等肉类上千斤、好酒十几箱、名烟十几条、鞭炮礼花几十箱。过多地购置年货,笔者认为有以下弊端:
一是过多的购置年货,不仅失去合理消费的意义,而且可能会引发物价上涨,造成市场管理混乱,并给经济条件差的家庭带来负担。二是过多的副食肉类,时间过长会发生糜烂变质,人食后会引起食物中毒,在喜庆的新春佳节里,“喜”去“祸”来,人躺在病床上,钱花在病人身上。三是满桌的菜肴吃不完,造成极大的浪费。要时刻牢记“粒粒皆辛苦”的古训,让同桌的小孩子从小树立勤俭持家的思想。四是过多的好烟好酒,将会引起贪抽、贪杯,过量地抽烟会引起肺部不适,过量地饮酒会造成酒醉伤身。五是过多的礼花鞭炮会延长燃放时间,稍不注意随时就会有火灾发生的可能。六是超标的压岁钱,会引起小孩子到处购买鞭炮和火种,或拿钱上网,影响写作业。
因此,笔者建议城乡居民要适当消费,合理购置年货,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经济、促进和谐、扶贫济困上,在全社会倡导“尊老爱幼不奢侈,庆年过节不浪费,富裕生活不忘本”,千万莫把年货办成年“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