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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目标压重担
根据闲置土地清理结果除省市重点项目外,凡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拆迁交付土地的,市国土部门停止县区政府或管委会的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的调配、用地预审、规划调整、增减挂钩等一切涉土事项的审批或上报。2012年8月27日,市纪委书记刘国栋主持召开“闲置土地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会议”。会议通报全市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各区政府、管委会“一把手”汇报了工作,然后由区长、管理区主任签订并递交责任状。明确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经处置后,重新约定开工日期未按时开工的,县区党政“一把手”要承担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承担主要责任,具体负责人要承担具体责任。
通过签订责任状,我市把担子压给各级党委政府,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力推动各级政府主动行动,确保闲置土地专项治理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跟踪督查抓落实
为了切实确保经处置后的闲置土地能够真正落实到位,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制定了《跟踪督查方案》、《督导工作通知》,市纪委、市国土局抽调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市监察局、市国土局主要领导带队,对213宗闲置土地及44宗违规用地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把“是否存在瞒报漏报、违规用地欠缴出让金、闲置土地是否处置到位及典型疑难案件”等四个方面作为检查重点,听取辖区政府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督导检查之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通报督导结果。
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土地违法违规的长效机制。在土地利用管理上,进一步明确了严格“净地”出让和用地批后监管制度,以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建立了出让金的催缴和监督制度,防止企业拖欠缴出让金;建立土地价格管理制度,调整全市基准地价,发挥基准地价在地价体系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建立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制度,实行征地区片地价,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建立违法案件会审制度、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及执法监察督办制度等,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一地三法”工作法在土地闲置专项治理中发挥出突出成效,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国土资源报》等媒体报道称赞。在全省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我市还作了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