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宁 伍吉鸿

近年来,市司法局按照“抓队伍、转作风、树形象”的总体工作要求,务实创新,善做善成,自我加压,自树形象,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规范型、和谐型、廉洁型”司法行政机关,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持续保持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方阵的良好业绩提供了坚强保障。

抓学习,打造学习型机关

自2010年以来,市司法局以开展“比一比,评一评”活动为载体,立足教育引导,全面创建学习型机关,系统内部学习风气浓厚,干警综合素质大幅度提升。2013年1月,在全市“公开选拔、公开遴选”考试中,该局有1名同志入选副处级职位、2名同志入选科级职位,在市直局委反响很大,也得到了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定期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每天自觉读书1至2个小时,每周至少记一次读书笔记。局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撰写论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和《深入学习新九论,务实重干促发展》论文,在省厅和市委获一等奖,并在《法制日报》、《河南日报》、《信阳日报》发表多篇文章。二是全体干警主动学。由于局主要领导注重学习,带头学习,带动和促进了全体干警从开始的被动学习,到现在的主动学习,有了“让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上班迟到,下班早退,无所事事,上网聊天的没了,大家不是在工作,就是在学习,真正形成了“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良好风气。三是丰富内容扎实学。科学安排学习内容,内容涵盖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业务技能及防腐倡廉等方面,不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科学发展能力和廉洁奉公意识,全体干部职工队伍中蕴藏的潜能被最大程度地迸发出来。

抓形象,打造服务型机关

市司法局把打造服务窗口亮点工程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纽带,狠抓窗口单位规范化管理,努力创建“服务型”机关。

该局一是加强规范管理。完善规章制度,要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在服务态度方面坚持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在服务质量方面坚持做到“经常化、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在服务时限方面坚持做到“一周办结”。二是树立队伍形象。注重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基层司法所的部门和个人诚信档案,搞好诚信体系建设、品牌机构建设;规范业务档案管理,加强对公证、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执业档案的规范化监管工作,保障执业档案在填写、收集、整理、保管等方面日益科学化、规范化,保证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力争全年无错案投诉。三是注重服务民生。督促指导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动员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帮助,为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

抓管理,打造规范型机关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自2010年以来,市司法局多措并举,狠抓制度的执行力。

一是落实打卡制度。每天由值班领导与一名机关工作人员负责上下班打卡。一天四打卡,一周一公布。二是落实考勤制度。每周由抓机关的副局长或纪检组长带领局监察室、办公室、人事科、组织科、行财科负责同志对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是否玩电脑、炒股、玩游戏等现象进行检查。三是落实安全保密制度。每周对机密文件是否按要求归档、财会是否安全、门卫值班是否履职、各科室电线路是否安全,机关卫生等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四是完善内部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接待制度、报账制度等十多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既管住了人,又管住了心,管出了正气,管出了活力,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一心用在学习上,整个机关秩序井然,纪律严明。

抓团结,打造和谐型机关

市司法局注重从团结入手促和谐,坚持以班子和谐带队伍和谐,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拓创新和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班子内部和谐。局党组在具体工作中能很好地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正职与副职的关系、副职与副职的关系。主要领导不揽权,不包办,班子成员大局观念强,甘当配角,当好助手。二是机关内部和谐。科室负责人都能勇挑重担,全力做好本职工作;科室之间既分工又合作,不争位次先后,不争分工轻重,不争荣誉多少,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机关内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三是多种形式促和谐。注重从文化入手促和谐,通过文化周、读书、座谈等形式,促进人员之间的沟通、理解与合作,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文化软实力。大家自我加压,主动工作意识增强,节奏增快,唯恐自己跟不上,经常加班加点,大家身上过去那种“慵、懒、散、软”习气已日见稀少,推诿扯皮渐行渐远,更多的是担当,是实干,是活力。

抓节约,打造廉洁型机关

近年来,市司法局本着统筹规划,勤俭节约的思想,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坚持把有限的资金花到刀刃上,切实解决干部职工最关心的困难和问题。这既符合中央、省委、市委下发的关于制止奢侈浪费的文件精神,也与十八大精神、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相吻合。

一是严格审批手续。所有支出均按照经办人申请—财务科长审核—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开支。市内单笔1000元以上支出由财务转账支付,10000元以上支出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坚持民主、公开理财,实行机关所有收支一月一公开,确保每一笔支出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考核。二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实行定点接待。认真执行“公务灶”制度,各类接待要轻车简从,一般不赠送礼品或纪念品,控制不必要接待范围;大力精简各种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费用。三是严格控制公务购车、公车私用。坚决执行市廉自办制定的车辆换购预算,决不超标准配车和装饰车辆。对车辆的使用、维修、驾驶员的管理,油料的管理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由专人负责车辆的管理、调配,决不多用一分冤枉钱。领导用车由行财科统一调派,确保公务用车,杜绝公车私用。四是严格控制外出考察。今年杜绝出国考察,控制出省学习考察;确实需要出省学习考察的,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决不先斩后奏。五是严格控制日常公共管理支出。节约用水、用电,不浪费一滴水、一度电,重视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用水时龙头尽量开小,用完随手关闭,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控制空调的运行时间。同时,认真清理不合规定的临时人员,提倡由过去临时人员干的工作,由在职人员代替,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一名老同志感慨地说:“以前机关有不少干部8小时之外吃喝打牌,精神状态好得很,可到了工作时间,反而没精打采、拖拖拉拉。如今大家的改变是实实在在的,离心力没有了,活力增强了!”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干警思想上有活力,精神上有动力,办事情有效率,勤俭节约蔚然成风,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全面树立了务实、为民、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