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罗山县检察院针对当前影响执法工作的各种问题,结合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全面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

从规范检察队伍管理入手,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检察干警的考核机制,把各项工作任务、岗位进行细化、量化,逐步建立以人的能力、素质、业绩为核心的考核机制,规范对人的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竞争机制,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建立公正、公平、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把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进一步以建立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为目标,通过建立人事管理机制,奖惩激励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身心地投入到落实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去。

从规范检察业务管理入手,提高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公正、文明、高效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检察业务的运行机制,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执法行为,强化对办案工作和办案行为的监督,强化对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实行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增强内部监督的实效,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

从规范检察礼仪管理入手,提高检察机关自身形象。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规范干警的行为举止,通过规范检察官仪表礼仪、公务礼仪、接待礼仪、生活礼仪,强化干警的司法品性和职业素养,增强检察工作的亲和力,突出文明与热情,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促进检察工作作风健康发展。

从规范行政管理入手,加强检察机关工作正规化。本着高效快捷和勤俭节约的原则,有效提升检务工作信息化、科技化建设水平。通过建立、健全办公管理、财务管理、物资装备管理、生活服务管理等一系列机制,既要严密又要灵活,既要严格落实规定,又要适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整合现有的执法保障资源,加快信息流通,提高综合协调能力,为检察工作规范运转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