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建国 郑思勇)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检院关于成立案管部门开展案件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快对本院案件管理部门的建设和工作的开展,新县检察院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案件管理部门,以切实全面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加大对案件监督力度,采取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等于一体的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案件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
领导高度重视、促进案管工作顺利开展。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立高度重视案管工作,为其专门提供办案工作室,并抽调一批检察业务熟、综合分析能力强、懂计算机知识的精兵强将充实到案管部门,以更好的促进案管工作顺利开展,在人力上给予了充足的保证;在物力上配备了复印机、扫描机以及专用电子计算机等多种功能的电子设备,为案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物质基础。
网上办案、集中管理,实现动态化监督。院案管部门为逐步实现案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不断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案管部门从实际出发,将对以后的各种案件逐件录入到电脑中实现案件网上办理同时也可加强同各业务科室在网上办案的联系,切实解决网上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集中管理可以对案件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同各业务科室联系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同时案管部门也可以对全院网上办案情况进行集中管理和监督。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能够从程序、实体、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的评查,它是对案件办理后事后监督,也是提升检察院业务部门对整体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效率的依据,更是衡量检察干警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工作态度的重要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为案管工作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完善制度、加强联系,更好服务于办案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管理,以进一步加强案管的工作,确保管理有据可依。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同公安、法院等部门之间的联系,确保案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全面服务于办案部门,促进案件管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