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信阳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该院常务副院长王玉明等带领干警分4个组前往息县孙庙乡顺河村、彭店乡七里湾村、路口乡罗庄村、岗李店乡宋庄村开展扶贫帮扶活动。图为张社军(右)给孙庙乡顺河村送去扶贫资金10000元。

张 伟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