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程 成
近日,市民周先生向记者反映,我市胜利路步行街中段胜利广场附件发生一起纠纷,围观群众有上百人,给附近居民和周边商户的生活和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警察最后还带走了两个人。
该起纠纷发生后,记者走访负责该区域治安的民权路派出所,当事警官张警官告诉记者:“事发当天,我所接警称步行街胜利广场附近发生一起因户外广告牌安装引起的纠纷,我与所内另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现场有上百人。经了解,一美容医院与楼下商场的业主因户外广告牌安装产生纠纷,该商场业主认为广告牌安装对其商业经营造成一定影响,遂不允许对方安装广告牌。该美容医院认为之前已就此与对方达成协议,遂要安装,于是产生纠纷。双方部分员工到现场后,发生言语上的冲突。我们迅速疏散人群并维持秩序。”
记者赶往一方当事企业——该商场业主单位进行采访。一樊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初,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其不得开设整形医院,且不允许在门脸做任何形式的广告。”该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的售房合同的复印件证实了该说法。“其开设美容医院、在门脸装广告牌本已违反合同在先,况且其在广告牌安装过程中对我商场的部分设施造成损坏,并影响到商场的经营,在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对方不应该强行安装广告牌。”
记者随后赶往另一方当事单位——该美容医院。该医院一位刘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初购房合同确实约定我们不得开设整形医院和在门脸做广告。但我们当时认为,而且对方也告知,房屋产权证办下来后,怎么利用那是我们的事。一年半后双方在相关行政部门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明确约定该售房合同失效,并就户外广告牌尺寸及安装达成一致。”该负责人向记者展示的补充协议等文件的复印件,证实了该说法。“目前违约金已超过4万元,希望大家都让一步,我们好迅速将广告牌装上,进行正常营业。”
该商场一服装柜台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楼上这家美容医院,招牌确实有些大,很容易给过往顾客造成整幢楼都是医院的误导,这对我们的经营或多或少有一些影响。大家作为邻居,邻里产生纠纷,还是要坐下来协商解决,毕竟和气才能生财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