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2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发挥职能优势,全力做好助推和保障工作,反腐倡廉工作创出了特色,多项做法得到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肯定。从今天开始,本报开辟专栏对我市反腐倡廉特色工作进行报道。

□本报专题组

2012年,我市共对27个重大项目进行联合督察,协调解决难题106个,提出整改建议28项,使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时间节点全部提前。其做法得到省有关部门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重大项目建设快慢直接关系着经济发展快慢和好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2年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全市重大项目进行联合督察的实施办法》,明确由市纪委牵头,要把督察好、服务好重大项目建设作为服务中心工作、推动信阳发展的有力抓手,狠抓联合督察,促进重大项目实施。

领导重视加压力

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中,我市实行“书记工程”,坚持领导抓、抓领导,形成了上下联动、自我加压的工作局面。

市委书记明要求。在2012年市委对外开放工作会上,市委书记郭瑞民点题,提出了对重大项目进行联合督察的要求,要形成机制,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定一件事,办一件事,成一件事。同时,对联合督察工作高度关注,对联合督察通报的情况每期必看,每看必批。

纪委书记直接抓。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国栋直接牵头负责联合督察工作,亲自深入到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实地督察,掌握重大项目建设的第一手资料,并多次召开项目推进会和现场办公会,督促相关单位服务好重大项目建设,对联合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党委书记负责抓。各个重大项目牵头单位的党委书记为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对所负责的重大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建设进度、存在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清二楚,及时帮助、服务好项目建设发展,解决、协调好项目建设存在问题。

整合资源强动力

整合督察力量。在成立有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的重大项目联合督察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市委进一步整合力量,专门成立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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