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整合督察措施。联合督察办公室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基础上,有效整合了党务督察、政务督察、业务督察等方方面面的职能和资源,实现了部门联手行动、资源共享共用、职能整合发挥、力量统一调配,为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整合督察内容。我市精选了一系列对拉动我市经济增长、加快城乡建设、改善群众生活和推动转型跨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项目、难点项目,并明晰了各重大项目建设的年度节点计划和项目的责任牵头单位、项目责任人、业主情况、建设规模、工作进度等内容。

强化措施增效力

为推动项目的快速建设,我市坚持“三结合”督察促进度、“零阻碍”服务提效率、“三会制”会审解难题的措施,促进重大项目的实施。

“三结合”督察。即日常督察与联合督察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市级督察和县级督察相结合,确保重大项目协调推进事事有着落、件件抓落实。

“零阻碍”服务。我市印发《关于对全市重大项目实行“零阻碍”服务的实施办法》,坚持边督察边服务,在推进项目的同时,通过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代办制、一周办结制、一次收费制、检查审批制、警企共建制、投诉直办制等七项优质服务措施为主要内容的“零阻碍”服务,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三会制”会审。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我市适时召开项目推进会、督察进度汇报会、现场办公会,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对一些难点、焦点问题,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对项目建设推进迟缓、落实不力的,下发《督办函》限时整改。同时,重点对问题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的情况在下一次的会议上进行通报,典型问题在全市进行曝光。2012年,联席会上共集中解决了106个影响项目推进的问题。

严格奖惩出活力

为树立联合督察工作的权威性,增强督察工作的力度,我市制定了《信阳市重大项目联合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对联合督察具体实施情况进行了规定,对重大项目的牵头单位和服务重大项目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绩效考评。建立项目督察台账,记录项目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的工作进度。督察办在每期督察通报中,项目按时间节点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情况、企业和群众是否满意情况,都作为单位目标考评和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使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做到推进工作有压力、有动力,以调动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工作的执行力。

通过联合督察,我市重点项目推进速度大大加快,全年新开工54个,完成投资占年度投资目标的103%,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