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显强 骆 健)近年来,固始县检察院通过“三三制”强化案件督查。
该院“三三制”就是“三加强”、“三统一”,即一是案管办加强与纪检部门联系,实现对案件和对人监督的统一,确保办案质量与执法执纪齐抓共管;二是加强与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联系,实现内外监督的统一,案管办通过密切与人民监督员办公室间的信息交流,加强了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全程监督;三是加强实体与程序联系,实现表里监督的统一,通过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诉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三级审批制度,将《办案工作流程》、《案件质量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融入案件督察,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道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