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 勇)近年来,罗山县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加大投入,出台政策,积极发展老年福利服务事业,大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如今已形成以“居家养老为主体、敬老院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2011年,该县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目前,竹竿、楠杆两个乡镇已实现全覆盖,其他乡镇至少建成了2个试点村,农村居家养老范围不断扩大。全县累计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1个,成立居家养老俱乐部135个,聘请孝心护理员246人,服务老人15000人。大力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情感慰藉、法律援助、文化娱乐等多项服务,使老年人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提升了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五保供养“罗山模式”(新建与改建并举,建设与管理服务并重,财政定补与以副补院相结合”)在全省推广。目前,该县农村五保5590人,五保集中供养率超过60%,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80元。全县已建成农村敬老院52所,平均每个乡镇2所以上。全县有4所敬老院被评为省级(示范)文明敬老院,14所被评为市级达标先进敬老院,25所被评为县级达标先进敬老院。
该县社会化养老工作实现新突破,2010年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县”,全省共有5个县(市、区)获此殊荣,该县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