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信部起草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日前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上旬。
据悉,试点时间初定2年,自试点启动的1年内,拟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中资民营企业可向电信管理机构提出参与试点业务申请。
上述方案明确了试点目标。即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鼓励服务和业务创新,满足移动用户个性化、差异化的应用需求,探索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以下简称转售企业)之间合作竞争的模式和监管政策,提升移动市场竞争层次和服务水平,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为正式商用奠定基础。
方案对试点业务审批条件和程序作了详细说明。其中,特别强调,申请者应成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