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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被称为“史上最严新交规”自1月1日实施以来,“闯黄灯罚6分”成为今年第一轮热点话题。在公众的争议和吐槽之下,公安部6日表态对“闯黄灯”暂不处罚,让众多的车主松了一口气。但“闯黄灯”一事引起的争议,仍未完全止息。叫停“黄灯罚则”是不是舆论的胜利?闯黄灯到底该不该处罚?怎样处罚才更合理?黄灯新规需要怎样的技术支撑?
叫停“黄灯罚则”是否意味着“舆论胜利”?
单士兵:“闯黄灯扣6分”的交通新规自实施以来,受到了广泛的争议与质疑。在公众的舆论之下,公安部交管局作出了“闯黄灯暂不处罚”的回应。这一结果表明了舆论的力量,凸显了民意价值,也表明了决策部门在顺应民意方面的进步。
海风:机动车“闯黄”罚则不到一周,戏剧性的起伏变化,耐人寻味。固然,公安部作出“暂不处罚”的决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意,但“黄灯罚则”闹乌龙同样值得深思。如果之前能充分尊重民意,相信事情也不至于如此尴尬。
卞广春:“闯黄灯”处罚规定,经历了一个出生、实施、强化和貌似夭折的过程。公众不难发现,这一过程中,缺少了一个“孕育”的阶段。没有公众的参与,法规实施、执行过程中难免出问题。
岁月在流淌:对群众的意见“从善如流”是好事,可是朝令夕改,难免要伤害法律的权威。所以说一项政策的出台,一定要先经过严格的论证,广泛吸取民意智慧。不顾民意盲目上马的政策,往往会面临“回炉再造”甚至半路夭折的命运。
hfu:必须强调,公安部“暂不处罚”,并不意味着“闯黄灯”就正当,就不需要治理。黄灯作为红绿灯之间的缓冲,意义和功能如果得不到敬畏与遵守,必将对公共安全造成巨大危害。换句话说,治理闯黄灯没有问题,有问题的只是治理的方式。事实上,世界上多数国家也都对闯黄灯进行处罚。
网友热评:纠结“黄灯”尴尬的“死缓”角色
黄灯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黄复华:设置好绿灯的具体时间,就可以完全解决急刹带来的追尾等负面效应。而且黄灯必须停,跟红灯有什么区别?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要使交通顺畅高效,制定科学合理、操作简单、执行方便的交通信号是最关键的。
莲藕心:“黄灯”就像“死缓”一样,有其存在的必要,但如何“管理”得更顺畅,委实需要进一步探讨,然而绝不能因为“黄灯”不完美就把它废了。
昆仑镜:新交规是不是合理,怎样更合理,这还要在黄灯前先慢下来再争辩。像见黄灯就加速这种现象是必须打击和遏制的!
注册昵称很难:把交叉路口黄灯亮时车辆追尾事故增加归咎于“闯黄灯扣6分”的新规,这样的理由不能成立。通过路口时原本就要求车辆减速、观察路面状况。追尾是因为后车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当然,把黄灯功能视同红灯功能也是错的。
“黄灯罚规”有没有必要?
风和日丽:闯黄灯处罚很可能是学新加坡的,可人家有三段区间做判断。咱们这连倒计时提醒都没有,这点就很不合理。
天花板:所谓“史上最严交规”,不是一道非错即对的判断题。此次“黄灯罚则”带来如此大的争议,并不是说对闯黄灯行为不该处罚。处罚抢黄灯的行为其出发点是好的,为的是减少交通事故,保护行人安全。但是在绿灯没有倒计时、路口没有三段区间等硬件装置缺位的情况下盲目出台处罚条例,而且其中太多模糊地带并未厘清,对违规行为没有明确、合理的界定,这是不科学的。
滴溜溜地转:车临近路口,就该早早减速缓行,是每个车主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黄灯处罚新规也是基于太多车主不遵守规则这样一个现状而产生的。如果每个人都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何至于“招惹”出如此严厉的新规?所以说增强国人遵守交规的素质和觉悟,比怎样处罚更重要。
邹伟:在绿灯和红灯之间,留一段可以缓冲的时间和空间,是必要的。但是怎样完善黄灯的应用,使之更合理,能起到更大的作用,是需要进一步完善规则的。在这方面,一些国家已有先进的经验做法,我国可以积极借鉴并根据国情予以完善。例如,在停止线前添加警示线、划定缓冲区,黄灯亮起时越过警示线、未到停止线的机动车自主决定通行;未到警示线的机动车停止通行,越过停止线即算“抢黄灯”。
看看各国对于“闯黄灯”的规定
美国:黄灯亮时“能过就过”
美国联邦道路交通管理局规定,车辆遇黄灯时,应在相冲突方向的车流被信号灯放行之前安全地通过交叉口,否则应在停止线的前方停住。那么,根据这一规定,无论车辆是否已过停止线,黄灯通行都没有被禁止。
日本:驾驶员自主决定
考虑到物理规律和道路通行的安全,日本交通法规规定,如果驾驶人认为会引起追尾、侧翻、甩尾等事故,即便车身未越过停止线,也不得紧急刹车,如果车速不快则应停,给了驾驶员较大的自主决定空间。
新加坡:根据地面标识位置决定
新加坡道路在停止线之前,由近及远有三个间距10米的箭头,如果信号灯从绿灯变为黄灯时,车辆处于离停止线最远的第一个箭头位置,此时强行通过则要被罚款扣分。如果车辆处于离停止线较近的箭头时,则视为正常通行。
韩国:闯黄灯需罚款扣分
按照韩国的交通法规,闯黄灯会被处以6万韩元(约35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被扣15分。一般情况下,如果司机在通过停止线时绿灯突然变成黄灯,不会被罚款扣分,如果在通过停止线前已是黄灯,则必须刹车停止。
挪威:司机自主决定
根据挪威考驾照教材,黄灯时必须停车。但如果当时车辆所处的位置刹车会带来安全隐患则可以继续通行。
俄罗斯:规则禁止实际默许
按照俄罗斯的交通法规,黄灯亮起时原则上是禁止通行的,但如果司机来不及刹车,闯黄灯则被默许并不处罚。
伊朗:黄灯视同红灯
伊朗交通法规规定,闯黄灯视同闯红灯,私家车司机一次扣5分,公交车、出租车司机扣10分。
法国:允许通过
按照法国的交通法规,当路口的黄灯亮起时,车辆仍然可以通行,不受任何处罚。
(据新华网)
【新闻背景】被称为“史上最严新交规”自1月1日实施以来,“闯黄灯罚6分”成为今年第一轮热点话题。在公众的争议和吐槽之下,公安部6日表态对“闯黄灯”暂不处罚,让众多的车主松了一口气。但“闯黄灯”一事引起的争议,仍未完全止息。叫停“黄灯罚则”是不是舆论的胜利?闯黄灯到底该不该处罚?怎样处罚才更合理?黄灯新规需要怎样的技术支撑?
叫停“黄灯罚则”是否意味着“舆论胜利”?
单士兵:“闯黄灯扣6分”的交通新规自实施以来,受到了广泛的争议与质疑。在公众的舆论之下,公安部交管局作出了“闯黄灯暂不处罚”的回应。这一结果表明了舆论的力量,凸显了民意价值,也表明了决策部门在顺应民意方面的进步。
海风:机动车“闯黄”罚则不到一周,戏剧性的起伏变化,耐人寻味。固然,公安部作出“暂不处罚”的决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意,但“黄灯罚则”闹乌龙同样值得深思。如果之前能充分尊重民意,相信事情也不至于如此尴尬。
卞广春:“闯黄灯”处罚规定,经历了一个出生、实施、强化和貌似夭折的过程。公众不难发现,这一过程中,缺少了一个“孕育”的阶段。没有公众的参与,法规实施、执行过程中难免出问题。
岁月在流淌:对群众的意见“从善如流”是好事,可是朝令夕改,难免要伤害法律的权威。所以说一项政策的出台,一定要先经过严格的论证,广泛吸取民意智慧。不顾民意盲目上马的政策,往往会面临“回炉再造”甚至半路夭折的命运。
hfu:必须强调,公安部“暂不处罚”,并不意味着“闯黄灯”就正当,就不需要治理。黄灯作为红绿灯之间的缓冲,意义和功能如果得不到敬畏与遵守,必将对公共安全造成巨大危害。换句话说,治理闯黄灯没有问题,有问题的只是治理的方式。事实上,世界上多数国家也都对闯黄灯进行处罚。
网友热评:纠结“黄灯”尴尬的“死缓”角色
黄灯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黄复华:设置好绿灯的具体时间,就可以完全解决急刹带来的追尾等负面效应。而且黄灯必须停,跟红灯有什么区别?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要使交通顺畅高效,制定科学合理、操作简单、执行方便的交通信号是最关键的。
莲藕心:“黄灯”就像“死缓”一样,有其存在的必要,但如何“管理”得更顺畅,委实需要进一步探讨,然而绝不能因为“黄灯”不完美就把它废了。
昆仑镜:新交规是不是合理,怎样更合理,这还要在黄灯前先慢下来再争辩。像见黄灯就加速这种现象是必须打击和遏制的!
注册昵称很难:把交叉路口黄灯亮时车辆追尾事故增加归咎于“闯黄灯扣6分”的新规,这样的理由不能成立。通过路口时原本就要求车辆减速、观察路面状况。追尾是因为后车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当然,把黄灯功能视同红灯功能也是错的。
“黄灯罚规”有没有必要?
风和日丽:闯黄灯处罚很可能是学新加坡的,可人家有三段区间做判断。咱们这连倒计时提醒都没有,这点就很不合理。
天花板:所谓“史上最严交规”,不是一道非错即对的判断题。此次“黄灯罚则”带来如此大的争议,并不是说对闯黄灯行为不该处罚。处罚抢黄灯的行为其出发点是好的,为的是减少交通事故,保护行人安全。但是在绿灯没有倒计时、路口没有三段区间等硬件装置缺位的情况下盲目出台处罚条例,而且其中太多模糊地带并未厘清,对违规行为没有明确、合理的界定,这是不科学的。
滴溜溜地转:车临近路口,就该早早减速缓行,是每个车主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黄灯处罚新规也是基于太多车主不遵守规则这样一个现状而产生的。如果每个人都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何至于“招惹”出如此严厉的新规?所以说增强国人遵守交规的素质和觉悟,比怎样处罚更重要。
邹伟:在绿灯和红灯之间,留一段可以缓冲的时间和空间,是必要的。但是怎样完善黄灯的应用,使之更合理,能起到更大的作用,是需要进一步完善规则的。在这方面,一些国家已有先进的经验做法,我国可以积极借鉴并根据国情予以完善。例如,在停止线前添加警示线、划定缓冲区,黄灯亮起时越过警示线、未到停止线的机动车自主决定通行;未到警示线的机动车停止通行,越过停止线即算“抢黄灯”。
看看各国对于“闯黄灯”的规定
美国:黄灯亮时“能过就过”
美国联邦道路交通管理局规定,车辆遇黄灯时,应在相冲突方向的车流被信号灯放行之前安全地通过交叉口,否则应在停止线的前方停住。那么,根据这一规定,无论车辆是否已过停止线,黄灯通行都没有被禁止。
日本:驾驶员自主决定
考虑到物理规律和道路通行的安全,日本交通法规规定,如果驾驶人认为会引起追尾、侧翻、甩尾等事故,即便车身未越过停止线,也不得紧急刹车,如果车速不快则应停,给了驾驶员较大的自主决定空间。
新加坡:根据地面标识位置决定
新加坡道路在停止线之前,由近及远有三个间距10米的箭头,如果信号灯从绿灯变为黄灯时,车辆处于离停止线最远的第一个箭头位置,此时强行通过则要被罚款扣分。如果车辆处于离停止线较近的箭头时,则视为正常通行。
韩国:闯黄灯需罚款扣分
按照韩国的交通法规,闯黄灯会被处以6万韩元(约35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被扣15分。一般情况下,如果司机在通过停止线时绿灯突然变成黄灯,不会被罚款扣分,如果在通过停止线前已是黄灯,则必须刹车停止。
挪威:司机自主决定
根据挪威考驾照教材,黄灯时必须停车。但如果当时车辆所处的位置刹车会带来安全隐患则可以继续通行。
俄罗斯:规则禁止实际默许
按照俄罗斯的交通法规,黄灯亮起时原则上是禁止通行的,但如果司机来不及刹车,闯黄灯则被默许并不处罚。
伊朗:黄灯视同红灯
伊朗交通法规规定,闯黄灯视同闯红灯,私家车司机一次扣5分,公交车、出租车司机扣10分。
法国:允许通过
按照法国的交通法规,当路口的黄灯亮起时,车辆仍然可以通行,不受任何处罚。
(据新华网)
【新闻背景】被称为“史上最严新交规”自1月1日实施以来,“闯黄灯罚6分”成为今年第一轮热点话题。在公众的争议和吐槽之下,公安部6日表态对“闯黄灯”暂不处罚,让众多的车主松了一口气。但“闯黄灯”一事引起的争议,仍未完全止息。叫停“黄灯罚则”是不是舆论的胜利?闯黄灯到底该不该处罚?怎样处罚才更合理?黄灯新规需要怎样的技术支撑?
叫停“黄灯罚则”是否意味着“舆论胜利”?
单士兵:“闯黄灯扣6分”的交通新规自实施以来,受到了广泛的争议与质疑。在公众的舆论之下,公安部交管局作出了“闯黄灯暂不处罚”的回应。这一结果表明了舆论的力量,凸显了民意价值,也表明了决策部门在顺应民意方面的进步。
海风:机动车“闯黄”罚则不到一周,戏剧性的起伏变化,耐人寻味。固然,公安部作出“暂不处罚”的决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意,但“黄灯罚则”闹乌龙同样值得深思。如果之前能充分尊重民意,相信事情也不至于如此尴尬。
卞广春:“闯黄灯”处罚规定,经历了一个出生、实施、强化和貌似夭折的过程。公众不难发现,这一过程中,缺少了一个“孕育”的阶段。没有公众的参与,法规实施、执行过程中难免出问题。
岁月在流淌:对群众的意见“从善如流”是好事,可是朝令夕改,难免要伤害法律的权威。所以说一项政策的出台,一定要先经过严格的论证,广泛吸取民意智慧。不顾民意盲目上马的政策,往往会面临“回炉再造”甚至半路夭折的命运。
hfu:必须强调,公安部“暂不处罚”,并不意味着“闯黄灯”就正当,就不需要治理。黄灯作为红绿灯之间的缓冲,意义和功能如果得不到敬畏与遵守,必将对公共安全造成巨大危害。换句话说,治理闯黄灯没有问题,有问题的只是治理的方式。事实上,世界上多数国家也都对闯黄灯进行处罚。
网友热评:纠结“黄灯”尴尬的“死缓”角色
黄灯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黄复华:设置好绿灯的具体时间,就可以完全解决急刹带来的追尾等负面效应。而且黄灯必须停,跟红灯有什么区别?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要使交通顺畅高效,制定科学合理、操作简单、执行方便的交通信号是最关键的。
莲藕心:“黄灯”就像“死缓”一样,有其存在的必要,但如何“管理”得更顺畅,委实需要进一步探讨,然而绝不能因为“黄灯”不完美就把它废了。
昆仑镜:新交规是不是合理,怎样更合理,这还要在黄灯前先慢下来再争辩。像见黄灯就加速这种现象是必须打击和遏制的!
注册昵称很难:把交叉路口黄灯亮时车辆追尾事故增加归咎于“闯黄灯扣6分”的新规,这样的理由不能成立。通过路口时原本就要求车辆减速、观察路面状况。追尾是因为后车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当然,把黄灯功能视同红灯功能也是错的。
“黄灯罚规”有没有必要?
风和日丽:闯黄灯处罚很可能是学新加坡的,可人家有三段区间做判断。咱们这连倒计时提醒都没有,这点就很不合理。
天花板:所谓“史上最严交规”,不是一道非错即对的判断题。此次“黄灯罚则”带来如此大的争议,并不是说对闯黄灯行为不该处罚。处罚抢黄灯的行为其出发点是好的,为的是减少交通事故,保护行人安全。但是在绿灯没有倒计时、路口没有三段区间等硬件装置缺位的情况下盲目出台处罚条例,而且其中太多模糊地带并未厘清,对违规行为没有明确、合理的界定,这是不科学的。
滴溜溜地转:车临近路口,就该早早减速缓行,是每个车主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黄灯处罚新规也是基于太多车主不遵守规则这样一个现状而产生的。如果每个人都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何至于“招惹”出如此严厉的新规?所以说增强国人遵守交规的素质和觉悟,比怎样处罚更重要。
邹伟:在绿灯和红灯之间,留一段可以缓冲的时间和空间,是必要的。但是怎样完善黄灯的应用,使之更合理,能起到更大的作用,是需要进一步完善规则的。在这方面,一些国家已有先进的经验做法,我国可以积极借鉴并根据国情予以完善。例如,在停止线前添加警示线、划定缓冲区,黄灯亮起时越过警示线、未到停止线的机动车自主决定通行;未到警示线的机动车停止通行,越过停止线即算“抢黄灯”。
看看各国对于“闯黄灯”的规定
美国:黄灯亮时“能过就过”
美国联邦道路交通管理局规定,车辆遇黄灯时,应在相冲突方向的车流被信号灯放行之前安全地通过交叉口,否则应在停止线的前方停住。那么,根据这一规定,无论车辆是否已过停止线,黄灯通行都没有被禁止。
日本:驾驶员自主决定
考虑到物理规律和道路通行的安全,日本交通法规规定,如果驾驶人认为会引起追尾、侧翻、甩尾等事故,即便车身未越过停止线,也不得紧急刹车,如果车速不快则应停,给了驾驶员较大的自主决定空间。
新加坡:根据地面标识位置决定
新加坡道路在停止线之前,由近及远有三个间距10米的箭头,如果信号灯从绿灯变为黄灯时,车辆处于离停止线最远的第一个箭头位置,此时强行通过则要被罚款扣分。如果车辆处于离停止线较近的箭头时,则视为正常通行。
韩国:闯黄灯需罚款扣分
按照韩国的交通法规,闯黄灯会被处以6万韩元(约35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被扣15分。一般情况下,如果司机在通过停止线时绿灯突然变成黄灯,不会被罚款扣分,如果在通过停止线前已是黄灯,则必须刹车停止。
挪威:司机自主决定
根据挪威考驾照教材,黄灯时必须停车。但如果当时车辆所处的位置刹车会带来安全隐患则可以继续通行。
俄罗斯:规则禁止实际默许
按照俄罗斯的交通法规,黄灯亮起时原则上是禁止通行的,但如果司机来不及刹车,闯黄灯则被默许并不处罚。
伊朗:黄灯视同红灯
伊朗交通法规规定,闯黄灯视同闯红灯,私家车司机一次扣5分,公交车、出租车司机扣10分。
法国:允许通过
按照法国的交通法规,当路口的黄灯亮起时,车辆仍然可以通行,不受任何处罚。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