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杰
在当今的信息化时代,公共政策实施前的有效沟通已不再是政府部门的一个局部性的或者部门性的技巧,而越来越多地表现为政府职能本身。政府部门应该认识到,只有借助政策实施前的有效沟通才有可能产生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提高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当政府与公众开始有效沟通,社会就会因此而改变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元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人们对其中“抢黄灯”要处罚驾驶人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6分的条款,提出了很多的质疑。对公共政策质疑一方面表明公众的民主意识在增强,另一方面也提醒政府部门要把每一件好的事情做好。
政府要把好事做好,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就是与公众的沟通,其实,在商业领域的实践中,“管理沟通”已被公认为是一项有效的职能,得到了企业的重视,也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我们的政府部门在推行一项公共政策之前,也需要与社会公众开展广泛、深入的有效沟通。
沟通也是一种服务
韩非子说过:“世易则事异,事易则备变。”意思是说,时代与环境变化了,所面对的问题等也不再相同,进而用来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工具也必须改变。在今天的Web2.0时代,以前1.0时代的一些传统行政理念和做法需要加以转变。过去往往是政府部门对社会公众单向地发布政策信息,而现在人们更加喜欢双向对话和交流,也就是沟通。所谓沟通,按照管理学家西蒙的认识,“可视为是任何一种程序,组织中的每一个成员可以借此程序,将其所决定的意见或前提,传送给其他有关成员”。
实际上,在现代民主社会中,任何一项涉及广大公众的公共政策在实施前,与公众开展充分的沟通都应该是政府部门一项重要的服务工作,因为相关政策的实施成效如何,除了与政府部门的执行力有关外,还和公众对该项政策的理解与执行过程中的配合程度密切相关,而且这项政策的最终执行成效也取决于公众的满意度评判。因此,一项公共政策在推出之前,政府部门应该通过充分的沟通来了解、把握甚至引导公众的期望,这样就能够缩小公众对实施该项政策的成效预期与实际执行结果感知之间的差距,从而让政府部门所制定和执行的相关政策获得社会更多的好评。
沟通可一举多得
通过知识管理的效用模型可以知道,当知识被人们分享的时候,由此带来的绩效就会以指数级成长,所以,政府部门首先应该相信公众的智慧以及参与的热情,在推出一项公共政策之前,就与公众充分沟通,在沟通过程中吸收、运用公众的智慧,使得公共政策能够得到更加的完善。
其次,任何一项公共政策对政府来说是制定和执行,而对公众来说则是接受和适应,因此,具体的政策是政府部门决策过程的一个最终结果,往往有明确的时间界限,而公众对一项政策的接受和适应却通常是一个动态的和长期的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如果政策在实施前的制定过程中,政府部门就与公众进行过充分的沟通,让公众参与到政策的制定过程,那么公众就能够更加理解政策的本质和用意,在开始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公众也就能够尽快接受和适应该项政策了。
最后,政府部门通过政策实施前与公众的沟通,还可以了解和把握公众的真实需求,改善政府部门与公众之间的关系,同时,也为其正确决策提供坚实的信息基础。
沟通不仅是技巧问题
虽然一项政策在实施前的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是政府应该提供的一项服务,但是这项服务与商业领域的服务不尽相同的地方是,人们一般不会因为不选择某个商家提供的服务而受到普遍的影响,但是对政府政策沟通的服务即使不享用,也难以回避后续政策执行过程。其实,政策沟通服务与商业服务也有相似的地方,那就是最终的服务成效是由服务者和被服务者两个方面共同决定的,只要其中有一方不满意,那么这项服务的结果就难以说是满意的,也就是说,政策沟通服务中的公众一方也有可能是服务不满意的源头。因此,在政府部门相信公众是愿意并且也有能力积极参与政策沟通的前提下,我们公众也应该积极参与到政府部门开展的政策沟通服务过程中来。
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决策是现代政治制度和公共行政决策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在参与政策沟通过程中的积极主动表达,不仅可以让政府部门知道公众的沟通需求、期望和偏好,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能监督政府部门,减少权力被滥用而产生的腐败与决策失误。因此,我们公众也应该持有更加客观的立场,而不能仅仅站在某一边甚至是某一群人的角度绝对化,并且在沟通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事先确定的政策沟通规范。
总而言之,从“史上最严交规”中的处罚“抢黄灯”等个别条款一经推出就受到质疑这件事情可以看出,在当今的信息化时代,公共政策实施前的有效沟通已不再是政府部门的一个局部性的或者部门性的技巧,而越来越多地表现为政府职能本身。政府部门应该认识到,只有借助政策实施前的有效沟通才有可能产生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提高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当政府与公众开始有效沟通,社会就会因此而改变。
(摘自《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