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唐媛媛)日前,平桥区被水利部授予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这是该区首次获此殊荣。据悉,全省只有7家单位获此殊荣,我市仅平桥区获得该荣誉。

2011-2012年度,平桥区认真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始终把民生水利、兴水治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优先考虑,从人力、财力、物力、项目协调等方面大力支持,出台了《平桥区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行农田水利建设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形成了区委、区政府统揽,部门协调配合,乡镇、村具体实施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机制。该区有关部门大力宣传国家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激励政策,用好、用活“一事一议”,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水利建设,积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该区超前规划编制了《平桥区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制定了“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分年实施”的方案,以规划推进科学治水。同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群众参与”的思路,建立激励社会投入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业主开发、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2011-2012年度,该区政府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奖励资金达1300万元,带动社会各界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5000多万元。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该区坚持建管并重,严把工程质量关,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全力打造“阳光工程”、精品工程。该区出台了《平桥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规范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行为。同时,大力推广协会管理模式,对涉及面广的农田灌溉和安全饮水工程,引导受益群众组成用水协会,负责用水调度、工程维护、矛盾调解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实现了有序管理、永续使用。

仅2011年,该区就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74亿元,占计划的105%,完成土石方598.3万立方米,解决农村0.85万人安全饮水,除险加固中小型水库15座,整修清淤渠道225公里,改造中低产田1.86万亩,新增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7.4万亩,修复水毁工程365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5平方公里。该区实现了由传统水利向生态水利、民生水利的转变,为改善全区农村生活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民增产增收、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