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伟
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有助于破解保粮食安全和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之间的矛盾
粮食安全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我国粮食安全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成为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严格保护耕地成为保障粮食安全的必然选择。而从全球产业发展的规律来看,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离不开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在整个产业体系中,以农业为主体的第一产业的比重总是不断的下降的。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道路,是后进地区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破解粮食安全与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矛盾,成为后发地区需要解决的问题。
河南提出的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正是着眼于破解保粮食安全和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之间矛盾的创新之举。其创新价值的一个重要体现就在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过程中通过优化利用农村建设用地,破解半城镇化造成的农民工在城市与农村双重占地困境。通过推进新型城镇化,引领农村居民真正融入城市,将原有的农村建设用地开发成农业生产用地,保证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农业用地不仅不减少,还有可能小幅度地增加;通过农业用地有效流转,实现农业经营的规模化和产业化,从而保证粮食产量不仅不减少,还将会明显增加。
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找到了在现有制度约束下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方法
我国的土地制度规定了土地归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实中土地使用权出让一级市场完全由国家掌握。因此,土地资源的配置方式基本上由政府控制。这种土地资源的配置方式并非由市场价格机制来完成,其根本原因在于公有制条件下的土地资源,必须在国家控制下进行利用,以保护稀缺的土地资源。但是政府直接配置土地资源的利用也存在着弊端,其中重要的一个弊端在于:不同土地利用方向的土地资源价差巨大,从而激励部分个人和企业铤而走险,私自变更土地利用方向,不利于保护耕地,也不利于土地资源的有效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利用价值主要在于土地的区位,农业用地的主要价值在于土地的肥力。价值的不同形成机制要求不同利用方向的土地资源应当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可以有效地流动与转换,但目前的这种配置方式却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土地作为特殊的商品,必然趋向市场化,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而且以市场方式配置土地资源能够真实的反映土地使用的实际成本,用地主体根据市场价格水平的高低选择适合自身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活动的区位,对于协调各地用地主体的利益关系较为有效。
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的创新就是,在现有制度框架中积极探索发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更大效用,形成土地资源在政府控制下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的创新在于:现有的“增减挂钩”政策限定于一县之内,河南目前的改革措施将增减挂钩政策扩大至地级市,最终的政策方向将扩大至全省。一旦在较大的平台上实现了这种增减挂钩,那么土地利用方向的调整将会在全省平台上进行。不同用地单位(可以是地方政府,也可以是企业)在利用这项政策的时候,必定存在着跨地域的配置,更加有利于稀缺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另外,全省统一的增减挂钩平台必定会形成不同地方政府之间的交易和补偿机制。这种交易和补偿机制最终会形成土地资源利用方向变更的价格信号,从而给土地利用加上了预算硬约束,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价格体系的形成,达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目的。
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找到了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的有效途径
传统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导致了半城镇化的困境。大量农民工难以融入城镇,形成大规模的跨地流动。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是农民工从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的根本动因,而发达地区城市有限的承载力导致了农民工不能真正地融入城市。这种半城镇化使经济社会发展部分地抛弃了为发达地区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群体,使他们不得不每年辗转往返于城市与乡村之间,不但加剧了城乡二元结构,也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破解半城镇化困境的合理途径是通过提高欠发达地区的城镇化水平,避免农民工跨地大规模的流动,使农民工可以真正的转变为城市居民,实现生活方式的彻底转变。中原经济区的多级城镇体系建设正是瞄准这一目标的创新之举。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构建五级城镇体系。五级城镇体系相对于其他地区,其内容更加丰富,城镇体系的分布更加全面。特别是第五级城镇体系——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使得城镇化的过程大大加速。
新型社区建设所遵循的原则是在城镇化和工业化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通过政府集中规划加速城镇化进程。因此,新型社区既不等同于村庄翻新,也不是简单的人口聚居,而是城镇体系的一个层级,在农村就地营造新的社会生活形态,让农民实现生活方式的现代化转变。作为城镇体系最基础的一层,新型农村社区在实现城镇功能的同时,也为工业化带来了劳动力和工业用地。在实现城镇化的同时,促进工业化的发展。这是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创新所在。
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触及了社会转型的深层结构问题,明确了农村社会转型的目标
现代化转型是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综合目标。现代化不仅是一个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的概念,也是一个社会转型的概念。阻碍现代化转型的真正困难或许并不在于经济增长本身,而在于人的转变。传统农业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农民作为小生产者而存在。小生产者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决定了农民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和文化取向。这是现代化转型的深层结构问题。要实现现代化转型,实现农耕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需要从多个方面对农民这个社会主体进行彻底改造。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战略促使社会变革触及了这一现代化转型中的深层结构问题,找到了打破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方向,具体体现在对农民的改造所涉及的两个重要层面:生产方式的改造和生活方式的改造。
“三化”协调发展道路,对农村和农民生产方式的改造体现在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农业现代化方面。“三化”协调发展道路中重要的一环是实现新型工业化,通过承接产业转移,通过产业集聚区建设,通过产城融合发展,促使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地转变为产业工人和经营者,成为市场经济的直接参与人。另一方面,农业生产也伴随着劳动力的转移和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运营,使农业转变为现代化农业。使进城的农民和留在农村的农民都加入到现代的产业体系当中,完成大部分人生活方式的现代化改造。
“三化”协调发展道路,对农村和农民生活方式的改造体现在新型城镇化方面。通过多级城镇体系的建设,让部分农民工融入大城市,部分农民工融入中等城市,部分农民工就近融入新型社区,让城市生活方式成为大部分人的生活方式。尤其是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政府按照现代城市社区标准提供全面的、均等化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政府投入一次到位、长久有效,彻底结束农村发展年年投资、年年撒胡椒面、年年不见明显成效的局面,实现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跨越式进步。
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找到了政府与市场作用的接轨点
推进“三化”协调发展的诸多实践使河南找到了政府与市场作用的接轨点,即政府制定那些不能自由流动生产要素的分配原则,给出约束条件,市场在约束条件下行为。其中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保护耕地与优化土地利用效率。“三化”协调发展的创新在于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依据市场规则配置资源,通过市场手段谋求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为资源定价,但一切的前提在于保证土地红线不被突破。政府从总量规模上控制农业用地,但土地利用的具体方向由市场指引。以效率为标准进行资源配置,以规模总量为约束条件,实现了政府职能和市场职能的有效定位。
2.政府组织规划城镇体系,牵头新型社区建设,引导市场资金具体实施。
推进“三化”协调发展过程中,新型城镇化作为引领环节,政府必须积极推进。但这种推进表现在城镇体系的规划上,表现在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上,表现在牵头建设上。在所有的工作当中坚持政府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市场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政府一方面牵线搭桥引入民间资本,另一方面严格自律保证自身零收益。
(摘自《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