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广义)2013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纪委、市监察局12月2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党委、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有关人民团体党组,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规定,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有效预防节日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营造廉洁过节的氛围。
通知要求,一要加强教育,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针对本地本部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组织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倡导廉洁、诚信、守法、节俭的社会风尚,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纪委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以良好党风带政风促民风,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要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要求,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本着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现象。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表彰活动,减轻基层负担;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禁止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削减不必要的开支,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三要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款旅游;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以赌博、变相赌博或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敛钱财。领导干部在严于律己的同时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要关注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实际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加大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执法监察力度,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提供保证;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到基层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五要强化管理,把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落实到位。要把节假日期间的公务车辆管理提到议事日程,不得用公车办私事,严禁用公车从事婚丧嫁娶、接送子女上学、接送亲友、观光旅游、垂钓、扫墓等一切形式的私人活动;严禁利用公车学习车辆驾驶技术;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影响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自己驾驶;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实行节假日封存制度,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全市公务车辆除单位值班值勤外,一律予以封存,实行集中停放、定点封存;严禁公车停放在酒店、洗浴、桑拿、歌舞厅等休闲娱乐场所门前。
六要严肃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职责,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节日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于2013年2月25日前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情况写出专题报告,连同《治理“节日病”情况统计表》一并报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