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即将临近,而此时的商家会推出各项促销措施。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希望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实现安全消费。
正规场所购物
案例:张先生晨练时,看见有人在叫卖电饭锅,要价100元。张先生买回家发现不能使用,回头退货,却找不到卖者的踪影。
点评:一些消费者贪图便宜或便利,乐于在路边或早晚市场购物,这种消费方式其实存在很大风险。一是这些经营者大多没有合法资质,流动性较大,甚至可能是一伙江湖骗子,所经营商品质量没有保证;二是经营者大多不能提供购物凭证,出现质量问题,很难维护权益。
查验商品标签
案例:王女士下班后到超市给孩子选购一袋小食品,回家后丢给孩子,孩子阅读商品标签时发现已过保质期。王女士与商家交涉,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点评:标签记载着商品的基本信息,包括商品的成分、使用方法、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是消费者了解商品性能、正确使用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消费者买到过期商品的事件屡次发生,如果消费者养成购物时认真查看商品标签的良好习惯,这种事情就可以避免。
消费索要发票
案例:李先生打车时,将随身物品丢在车上,因下车时没有索要发票,发现物品丢失,往往只能回忆起车身颜色,具体车号是很难想起,找回丢失物品实在困难。
点评:如果发票在手,问题解决就容易得多。索要发票是事后维权的关键所在,消费凭证记载的消费信息,是解决消费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基本条件。
警惕免费“陷阱”
案例:大学生刘某路过一家美容院时,一位服务员热情地和她打招呼,介绍该美容院推出免费美容服务,希望刘某参与。在服务员的“热情”推荐下,刘某信以为真,接受一项美容服务。刘某要走时,服务员却要她缴费100元,刘某感到很诧异,不是免费吗?服务员说免得是美容服务费,收的是你用过的化妆品的费用。
点评:少数经营者为谋取非法利润,采取偷换概念、以偏概全等营销方式欺骗消费者。案例中刘某的遭遇,就是商家故意将美容服务收费分解成服务费和材料费,通常美容费里应包含两个项目,经营者在服务前没有向消费者明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时雪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