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曹深山 乐雨晴)今年以来,市纠风办强化责任追究,督促监管部门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狠抓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倾力打造食品放心工程,确保市民吃上放心食品。
强化监管责任,明确追究制度。市纠风办明确了卫生、质监、粮食、畜牧、药监、工商、公安等20多个监管部门的责任,保障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制定了食品安全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安全监管中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责任落实。一是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监管部门以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餐饮业为重点对象,以群众消费较多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等为重点品种,强化日常监管。特别是抓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要求监管部门做好日常检查台账,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能。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市纠风办制定下发了《信阳市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意见》,督促监管部门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乳制品检查活动、食用油、火锅底料、农村食品市场、茶叶市场专项检查、违法经营肉类专项整治活动和流通环节蔬菜、豆制品专项检查活动等十余项专项整治活动,查办了一批食品安全案件。特别是在对“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进行清查中,立案2起,刑拘2人,处理公职人员5人。三是落实舆情管理制度。督促监管部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处置制度、食品安全舆情通报制度。要求监管部门定期发布我市食品安全动态,对媒体报道的涉及我市的食品安全问题,督促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社会作出回应,并通过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地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避免群众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建立了记者担任食品监督员制度,鼓励媒体揭露、曝光食品安全问题,使群众第一时间了解食品动态。同时,要求媒体尊重事实、报道真相,不得任意虚夸、炒作、歪曲事实。凡故意夸大真相,做出虚假报道,造成不稳定因素或其他损失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积极查办案件,严肃追究责任。市纠风办始终坚持对食品安全案件快速反应,严查严办。今年,全市纠风部门共查处食品安全案件8起,责任追究12人。其中,市纠风办自办2起,责任追究3人。比较典型的有:一是严肃查处了媒体报道的“西亚和美超市‘好巴食’豆腐干生蛆虫”案。市纠风办通过调查,发现基层工商部门监管不到位、检查人员工作不细等问题,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追究,并责令工商部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严肃查处了媒体报道的“涉毒南山奶粉信阳新玛特依然有售”案。通过调查,发现媒体报道不实。责令报社对记者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监管部门及时发布真实信息,做出正确舆论引导。
通过强化监管,目前我市各家大型超市均建立了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质量检验制度、不合格食品追究制度、零过期食品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巡查制度等,成立了食品安全卫生巡查小组,推动了我市食品放心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