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久旺)近日,潢川县检察院依法查处了涉嫌挪用公款犯罪的吴某某,同时针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家庭的特殊情况,及时对其亲属进行了经济救助,既促进了案件的顺利办理,又彰显了法律威严以外的温情关怀。

该院反贪局在对吴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时,吴某某闻风潜逃。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政策,通过做其家属、亲朋等人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服之以法,促使吴某某投案自首。吴某某在投案后说出了其潜逃的缘由,其家庭情况较为特殊,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全靠其家人推三轮车抚养小孙子及维系家庭生活开支,其小孙子刚升初中,新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的借钱还没有还清。如果被抓后家里就断了经济来源,其小孙子也面临辍学。鉴于这一特殊情况,该院在对吴某某案件依法查办的同时,商请有关部门给予其家庭困难补助,保障其家庭的基本生活。该院反贪局局长周正晓号召全局干警捐款600元解决吴某某家庭生活费和供小孙子上学的燃眉之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得知这一情况后,表示感谢检察院对其一家的关怀,也请检察机关放心,一定配合检察机关办案,争取得到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