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显强 骆 健)今年以来,固始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院工作部署,立足实际,以检察工作创新为着眼点,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坚持和深化原先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项目的基础上,推行了非公经济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基层检察室工作创新、行政执法监督等多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创新成立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室。针对以往矛盾化解、刑事和解等工作分散于各业务科室的做法,该院积极整合资源,创新性地成立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室作为检调对接新工作平台,将所有检察环节的矛盾化解和调解工作统一归口,由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室统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和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等工作,使矛盾化解工作实现专人负责,专人接待、专人处理,切实促进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

二是创新开展非公经济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实践探索。该院在认真做好预防宣传、个案预防、行业预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向县委报送预防年度报告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同时,积极开阔思维,创新方式,拓展预防空间。

三是创新推进基层检察室服务基层工作。该院以派驻蓼城办事处检察室为基层服务的工作平台,将其作为检力下沉的支点和触角,立足检察职能的发挥,自觉服务固始县开发建设的大局,为县区建设过程中开展征地、拆迁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为开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针对部分农户在预被征地上抢建违规等现象,派驻蓼城办事处检察室积极参与禁止违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抢建、强建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得到领导肯定。该检察室还及时介入,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督促土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件,非法占地现象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