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崔俊杰)近年来,浉河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行。2010年以来,该院共开展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集中办理”活动,审执结178件涉及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为396人追回工资278万元,调撤率达90.1%,有效地维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是开辟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绿色通道”。该院坚持收、立、审、执“四优先”原则;畅通立案渠道,简化立案审查程序,推行假日立案、电话立案制度;简化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安排就地就近开庭审理,快速调解和裁决纠纷。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力促案结事了。该院成立调解速裁中心,对涉及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优先调解,并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技能,在消除双方怨气上下工夫,妥善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减轻进城务工人员的诉累。该院组织法官深入到乡镇、街道、社区和建筑工地等,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就地执行,方便进城务工人员诉讼。在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纠纷时,利用情感去感化双方当事人,缓解矛盾,定纷止争。

四是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工作效率。该院对拖欠工资、劳动报酬事实清楚的案件,依法先予执行;对判决后不按时履行的案件,依法尽快强制执行;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采取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奖励举报、委托审计等手段,加大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力度;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的进城务工人员确有生活困难的,给予司法救助。

五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意识。该院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工地、巡回审判等活动进行法制宣传,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及时宣传典型案例,切实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