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何海荣)12月12日上午,信阳中级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信阳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部分县区法院机关党委(党总支)及该院机关党支部代表等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基层法院代表和该院支部代表就如何立足本职工作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进行了发言。代表们从党和国家发展的角度,从依法治国的高度,从法院的建设和长远发展的高度来谈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体会和感悟。
张社军要求,一要原原本本地通读原著。一定要通读原著,围绕原著解读原著。在通读原文的基础上加深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理解。二要形式多样地学。以集中的形式,分散的形式,研读的形式,讲座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三要联系实际地思考。在学习过程中,思考如何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如何做,如何做好。四要求真务实地做。学习的目的在于做,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实际工作,把案件办好,把工作做好,认真履行好自身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