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任行刚)近日,淮滨县被评为河南省2011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并获得500万元的资金奖励。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近年来,该县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证土地利用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工作,探索出一套节约集约用地的新途径,走出一条符合发展实际的科学用地之路。

在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中,该县一是统筹兼顾,搞好规划修编,找准了节约集约用地的控制点。二是严格把关,执行供地指标,找准了节约集约用地的切入点。对各类建设项目的供地,严格执行国家、省产业政策,按照相关规划和用地标准严格控制项目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进行核算;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三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控制增量,找准了节约集约用地的闪光点。盘活城镇闲置土地,提高闲置土地处置率;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清理整合零星地块,纳入土地储备进行整合,统一供应,提高土地的可利用性。四是积极开展土地三项整治和综合整理,增加耕地总量,找准了节约集约用地的支撑点。五是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严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增量,找准了节约集约用地的借力点。六是严格执行政策,巧用市场机制,找准了集约节约用地的有偿使用点。通过市场运作,科学有效地实现了土地价值最大化。七是严格执法,建立监督机制,找准了节约集约用地的保证点。建立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粗放浪费土地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对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执行情况实施全程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结果及实际开发利用情况等动态信息;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没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检查核验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