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向 炜)“以前,俺们既盼望上面各级领导到俺们这检查指导工作,又害怕来后因招待方面处理不得体得罪了领导,今年市里推广‘公务灶’制度,真是帮俺们解决了压在心头这个沉甸甸的大难题,基层干部当然举双手赞成!”昨日,商城县李集乡党委书记余本军和记者谈起“公务灶”时连声称赞说:“现在来客,该谁陪谁陪,一律都是在机关食堂吃‘公务灶’,有规定的接待标准,这样一来真正把基层干部从繁重的陪客应酬中解脱了出来,真是办了一件大好事、大实事啊!”

据悉,今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信阳市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推行“公务灶”制度实施意见》(信办〔2012〕27号),要求各单位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可行,有利公务、简化程序,务求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采取“机关食堂+定点接待+限额管理”的方式,以定点就餐、定额支出、定员陪同和定期公示为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自通知下发以来,目前全市所有乡(镇)机关都建立了机关食堂,市直建有机关食堂的单位达23个,其中《信阳市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推行“公务灶”制度实施意见》下发以后,新建机关食堂的市直单位8个,投入配套资金大约300万元。没有机关食堂以及机关食堂不能满足公务接待需要的单位,分别确定了一家至三家中低档的社会营业性餐馆作为自己的定点接待餐馆,并报同级廉自办备案。

“我们在具体实施中,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接待标准。公务接待一律要求‘吃信阳菜,用地方酒’。实行对口接待,由分管领导和部门人员陪餐,尽量减少陪餐人数。每次公务接待就餐情况实行账簿登记管理,包括公务接待就餐时间、待客事由、被接待单位及来客人数、陪餐人数、就餐金额、批准领导、经手人员等情况;各单位接待费开支情况每季度在单位内部公示一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每半年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廉自办)书面报告一次,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和组织审查,实行阳光操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务灶’费用开支情况实施全面监督管理。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总量控制,严禁突破限额。”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向记者介绍说,“通过制定标准、强化监管;台账管理、季度公示;督察跟进、严格追究等措施的有效实施,规范了全市公务接待工作,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与2011年1月至7月同期相比,全市接待费用节约了22%,‘公务灶’的推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