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莹 方志淮)为了挽救和教育涉罪未成年人,日前,潢川县法院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探索未成年罪犯帮教的新方法,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判后帮教工作,使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重新做人,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宽严相济的量刑政策。该院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上正确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努力为未成年犯罪人创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使其早日回归社会。

二是严格审判程序,充分保护未成年犯罪人诉权。为保障未成年犯罪人的辩护权利,该院在庭审前及时通知、动员未成年犯罪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律师为其辩护,对家庭确有困难没有委托律师的,全部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指定律师为其进行辩护。

三是推行社会调查员制度,开展法庭教育。该院聘请社会调查员在未成年犯罪人庭审前进行调查,要求社会调查员坚持做到与未成年犯罪人的家长见面,了解未成年犯罪人的个性特征、家庭背景;与其学校的老师见面,了解未成年犯罪人在学校期间学习品德操行等;与居委会或村委会负责人见面,了解未成年犯罪人接触的社会圈子、社交状况等,并写出调查报告,提供给庭审法官,作为对未成年犯罪人量刑的主要参考依据。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该院组织法官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学生上法制课;及时与看守所联系,了解未成年犯罪人的心态,并送去法律书籍;根据了解的信息写出司法建议,及时教育学生学法、懂法、用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