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 孔晶晶)今年以来,罗山县法院结合“两评查”活动,在裁判文书制作、审核、评查等方面狠下工夫,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一是四级核对,明确责任。该院建立拟稿核对、打印核对、签发核对和打印前校对等四级核对机制,明确承办法官拟稿、庭长审查、分管领导签发和书记员校对的责任,杜绝出现错字、错句、漏字、漏句等,确保送达当事人手中的都是语句凝练、结构严谨、论证有力、说理充分的“精品”裁判文书。

二是定期通报,及时沟通。该院成立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小组,对各审判庭的裁判文书进行定期评查和随机抽查,重点评查裁判文书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用语是否得当,并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加强与庭长、法官、书记员的沟通,通过一对一交流和提醒,避免出现错误,促进裁判文书质量稳步提升。

三是专项评查,奖惩并举。该院组织案件评查部门定期对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对于文书差错达到一定数量者,在案件评查中予以定错,并纳入考核,作为干警职级晋升和评优评先参考依据;每年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评选出10份优秀裁判文书,将其上网供全院干警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