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冬明)近年来,新县法院在少年审判工作中,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挽救失足少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该院与辖区中小学校结对,选派优秀法官到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同时把一些失足少年的忏悔书读给大家听,通过典型案例的讲解,达到案例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是完善未成年犯罪调解机制。该院不断完善未成年犯罪调解机制,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未成年犯罪,让未成年被告人参与调解,全力促进受害人与被告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消除双方家庭的抵触情绪,同时对其改过自新起到教育作用。
三是邀请未成年心里专家旁听案件审理。未成年犯罪多数是因父母离异、家庭贫困等原因所造成,该院在庭审未成年犯罪时,特邀请心理专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树立自信心。
四是拓宽未成年犯罪教育平台,定期开展回访活动。该院积极参与学校、社区等部门的矫正工作,同时组织法官到学校为学生上法制课,以真实案例,对未成年进行引导教育,有效减少和预防了未成年犯罪的发生。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定期进行回访,通过学校、家庭、社区了解其社会表现,确保失足少年真正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