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 锐
“是低保托起了我的生活。”谈起低保给自己生活带来的变化,家住浉河区民族社区的李明英老人心存感激。李明英老人今年75岁,丈夫去世多年,儿子流落在外。2003年以前,她靠着看厕所勉强维持生活。后来,旱厕被取缔,她也就下岗了。
看到李明英确实困难,2003年,民族社区居委会为老人申请了低保。李明英说,第一次领了30元钱后,她都用来买米了,30元钱虽然不多,但在当时已经解决了她的基本生活。平时她人也闲不住,再捡一点废品卖点钱补贴一下,生活比刚下岗时要好一些。
在浉河区民族社区记者了解到,李明英是2003年第一批在居委会享受低保的,当时的低保是每月每人30元。十年间,她的低保也在不断增长,现在已经增长到220元一个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从今年7月1日起,年满60岁的老人都享有养老保险,每个月是60元,李明英老人也办理了养老保险。现在,平均每个月她可以领到300多元钱。逢年过节,社区的工作人员还会给她一些救济,送一些米、油之类的生活必需用品。
城市低保制度自1999年在全市实施以来,先后经过8次调整,已从原来的80元至90元,提高到现在的260元至320元。每人均补差标准由原来的30元提高到现在的180元,保障对象由原来的24312人增加到124545人,覆盖面扩大了近6倍。
相对起步较晚的农村低保政策,我市从2005年开始在罗山县试点推广,2006年实现全市覆盖。目前,保障对象已经发展到32万人。保障标准也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元提高到现在的87元。对于低保户,除了发放低保金外,在过节的时候,我市还组织慰问活动,进一步保障他们的生活。
家住浉河区五星办事处大拱桥村的任宏辉有个15岁的儿子,三年前突患精神病,她自己又做了乳腺癌手术,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因病致贫,2009年她申请了低保。
任宏辉说,办事处和村里很关心她家里的困难情况,孩子因病要住院,需要救助,工作人员每次都给她实施了救助。去年给了她救助款4000元,今年又给了救助款3000元,解除了她的燃眉之急,她也真正感受到了政府的温暖、党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