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司宣

市司法局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教育监管、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服务人民群众,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困难问题解决在基层。

充分发挥监管改造职能 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针对监所安全稳定工作,市司法局加强对市监狱、劳教所的管理力度,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实现无罪犯劳教人员脱逃、无重大狱所内案件、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疫情的目标。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雷丽萍多次深入监管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并根据市监狱、劳教所实际分别采取有力的维稳措施,确保我市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市监狱一是抓好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和组织政治学习,教育动员全体干警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稳定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克服侥幸麻痹心理和消极畏难情绪。二是形成安全稳定合力。从监狱长、政委到各监区长、大队长、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普通干警,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人人头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责任,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三是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规定监狱领导双人值班,监区必须保证1名主要领导值班,严禁值班干警单岗、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确保一线警力占全体干警总数50%以上。四是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全狱大清监,以刀具、绳索、现金、手机、MP4等违禁品为重点加强清查管理;开展一次应急防暴演练,应急防暴分队会同监区和大队进行防暴处突大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全狱处突防暴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防死守,不留任何隐患;对病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诊治,关注老病残犯,加强罪犯伙食改善和饮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流感、痢疾等季节性流行病发生。

市劳教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对照平安建设和监所安全稳定目标责任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工作进行责任分工,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重大案事件查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和安全隐患百日排查整治活动。重视人防、物防、技防和联防等四防工作,重点要害部位有专项防范管理措施,落实“三铁一器”,确保“五个不发生”。三是强化督察考评。对照目标责任书,落实平安建设督察考评制度,坚持所每半月、大队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会,分析形势,剖析问题,总结平安建设经验,排查不安定因素,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全体警察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营造平安建设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 积极构筑社会稳定防线

为了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结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人民调解春风化雨”、“人民调解服务企业发展”专项活动,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县(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针对本地区比较突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多年积累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淮滨县司法局组建了调解协会人才库,吸纳退休法官、律师等懂法律的人员参与到调解中来,聘请专家、学者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开展大走访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农村、社区,在环境保护、劳动争议、拆迁补偿等社会热点矛盾上下工夫,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表达诉求,从源头上防范矛盾纠纷的扩大化,确保矛盾纠纷不积累、不上交、不激化。自大走访活动开展以来,该县已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10件,成功率达98%。

商城县司法局主动化解群体性事件。该县余集镇妇女田某在帮他人建房时触高压电身亡,家属组织20多人将棺材强行抬入供电所收费大厅设灵堂。司法局认识到该事件的重要性和严重性,立即组织成立联合调解小组,派专职调解员主持调解。耐心地做当事人的疏导工作,缓和他们的情绪,引导他们通过正常法律渠道解决纠纷。经过两天多的协调,田某家属终于打消了继续闹事、上访的念头,各方当事人签定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至此,这起群体性事件圆满化解,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截至10月底,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18335起,化解矛盾纠纷17861起,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7.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8件7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03件61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90件2937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14件1136人,有效减少了基层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重点地区、重点群体的不稳定因素。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 全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市司法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舆论氛围。重点加强对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各类“咨政”、“助企”、“惠民”主题活动,进行适合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市司法局机关组织青年团员和志愿者开展法制宣传进敬老院活动。市司法局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法制宣传的一个重点,联合民政、团委机构,深入市区社区敬老院,开展以帮助老年人维护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活动,现场发放了200余份宣传资料和法律援助便民爱心服务卡,为老人解答法律问题,进一步提高了他们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合法维权意识,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和赞许。

潢川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律师“进社区、进乡村”法律咨询活动。主要对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聋、哑、盲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农民工请求给付劳动报酬的诉讼仲裁案件等7类涉及社会弱势群体和民生民需的案件进行宣传、咨询和提供法律服务。设立咨询台4个,出动宣传车7台,悬挂宣传横幅7条,散发宣传资料3200份,解答法律咨询36人(次),代书3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申请2份,营造了群众容易接受的方便、朴实、易懂的宣传舆论氛围,真正做到了服务民生民需。

光山县司法局大力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发挥依法治县办公室职能,对全县309所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教育辅导员近五年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和人事变动调整了11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了“读普法书,做普法人”活动,通过印发普法宣传资料,组织学法演讲比赛等方式,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积极性,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