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素心)日前,潢川县检察院采取领导督促、网上交流、抽查考试等方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新《刑事诉讼法》。

领导成员亲自督促。该院开办《检察讲坛》指导和督促干警学习,把《刑事诉讼法释义》等,分为13个主题进行讲解。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说明、新旧《刑事诉讼法》对照表、专家解读、案例分析等学习材料,做到每名干警人手一册。在每周一的例会上,由该院党组成员带头轮流主讲,每次讲课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确保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截至10月底,该院已组织干警参加《检察讲坛》4次,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干警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理解。

搭建网上学习平台。该院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有关电子资料及时、全面地传到局域网上,参加学习的干警可就有关问题展开互动交流,充分发挥网上学习练兵的互动性、及时性和灵活性等特点,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研讨的热潮。

认真落实抽查考试。该院制定了详细的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考试方案,把学习工作落到实处。将信阳市检察院关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学习考试复习题作为题库,定期进行抽查考试,以此检验学习效果。在抽查考试中,针对各部门工作实际、结合干警自身特点,从三个层次进行抽查。一是分年龄层次进行抽考。该院针对全院干警年龄相差比较大的特点,在考试时将按照一定比例,抽查考试,覆盖各个年龄层次的干警。全面了解干警的学习掌握《刑事诉讼法》情况,以便及时查漏补缺,在下一阶段的学习中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分科室、分岗位进行抽考。针对综合科室和业务科室的工作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重点考查业务科室干警对新《刑事诉讼法》的掌握情况。干警个人考试成绩计入科室总分,平均分低于七十者,给予通报批评。三是各科室负责人重点抽考。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督促广大干警主动学习,重点抽考各科室负责人,针对新《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内容,对科室负责人进行现场闭卷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予以公布。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批评。截至10月底,该院通过各种方式,已组织30余名干警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