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出台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已于日前开始实施,与此相关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也同时推出,新规对彩电、冰箱等家电产品的使用“寿命”进行了明确规定。近日记者随机调查发现,我市不少市民家都有“超期服役”家电,一些在售的二手家电也存在“大龄”情况。

近七成人还在用“老家伙”

连日来,记者在我市街头随机采访了近30名市民,询问中,家有“超龄”电器而不自知的情况挺普遍。“我们家的彩电是1996年搬家时买的,虽然前年黑屏过一次,不过修好了又继续用了。”家住西岗区的市民王女士在听说按新规自家彩电已经“超龄”后,一脸狐疑地嘟囔着:“好好的,用换吗?”住在兴工街附近的市民黄女士在记者提供的家电安全使用年限表中对了一遍,发现家中三样电器中了“彩”,“冰箱、洗衣机和电风扇都‘超龄’了,我都不知道!”

走访中,67%的市民都表示自家有“超期服役”的家电,其中又有四成人家中超期服役电器超过一种。而对于新出台的《通则》和相关的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受访者中只有3人知道个大概。

在售二手家电多“大龄”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我市一些二手家电商家发现,在售家电“大龄”情况并不罕见。在香炉礁附近一家二手家电商店里,一台某品牌彩电生产日期为“1998年12月”。“这彩电一点毛病没有,450元就卖。”店主热心推荐着。当记者质疑“它是否‘超龄’”时,店主一脸不在乎地说:“超啥龄?没毛病就能用!”

记者又走访了市内部分家电卖场发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家电产品如冰箱、空调、热水器等生产日期标注多数都较不显眼,不少家电产品也并未标注具体的安全使用期限,很多卖场的销售人员对《通则》内容也是“一问三不知”。

“超龄”电器存隐患

一些受访市民表示,即使知道了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但如果没坏的话还是希望多用几年,一直用到不能用为止。对此,欣利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的技术工程师李胜其表示,“超龄服役”的旧电器在安全方面存在不少隐患,零件老化、容易受潮或发生霉变,内部元件容易发生短路,甚至引起火灾。此外,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的家电产品,可能会更加耗电,犹如“电老虎”。据悉,一般高龄家电的耗电量,要超过原耗电量的三四成左右。所以,消费者无论在购买还是使用时,都应留意家电的“安全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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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中家电“退休”年龄

彩电:8年至10年

电热水器:8年

电冰箱:12年至16年

电饭煲:10年

空调器:8年至10年

煤气灶:8年

洗衣机:8年

电吹风:4年

个人电脑:6年

微波炉:10年

电风扇:10年

吸尘器:8年

(据《大连日报》)